退租後被追欠租及損失 BAUHAUS遭港鐵入稟追討逾635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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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09/07 1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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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連鎖時裝店BAUHAUS位於商場圓方分店,今年初單方面終止租約,日前遭業主港鐵入稟高等法院,指BAUHAUS終止租約後欠付租金逾156萬元,另追討因其提出終止租約而導致損失逾479萬元,合共追討逾635萬元,並要求支付利息及作出賠償。

原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;答辯人BAUHAUS SUPER LIMITED。入稟狀指,雙方於2018年4月訂立租賃協議,以月租65萬元租出商場圓方兩舖位,租約為期3年,之後兩年租金遞增至67萬及69萬,另須支付管理費等其他雜費。

入稟狀指,去年11月,原告同意於同年9月至11月減租。及至今年1月,答辯人去信向原告表示單方面終止租約,並未得到原告同意下交回鎖匙。原告其後向答辯人追討欠付的部份租金等費用逾156萬元,另就終止租約追討租金等損失共逾479萬元,惟答辯人一直未有支付,遂入稟追討,兼要求支付利息及作出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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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